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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

一、考务工作安排 近日,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其中确定了上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6月20日;…

一、考务工作安排

近日,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其中确定了上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6月20日;考试时间为9月7日-9月8日,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小编特将相关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

考务事项 时间安排 相关内容
考试报名 2024年6月11日10:00-6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详见:三、报考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四、报考事项
资格核查 2024年6月11日10: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自动或人工)。
详见:四、(五)资格核查
抽查复核 2024年6月22日-6月24日 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于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缴费确认 2024年6月25日10:00-6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详见:四、(六)缴费确认
考试不设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打印 2024年9月4日10:00-9月6日16:00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参加考试 2024年9月7日-9月8日 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安全赴考,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等内容详见:二、考试设置
成绩查询 2024年12月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证书领取 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可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栏。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9月7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9月8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客观题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境外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增报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报考人员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3.专业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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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优路教育-机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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